為有效提高項目勞務管理水平,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實名制支付工作,5月13日,隆達建工集團組織開展“建筑工人實名制及保障條例下勞務用工財稅法風險管控培訓”。各個項目部勞資管控人員及集團公司實名制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科、集團公司下轄勞務公司相關管理人員等參加此次培訓。


▲隆達物業負責培訓會場的布置
本次培訓采取線上培訓加線下講解的形式進行,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政策與實務、建筑業勞務用工管理、建筑業勞務成本證據鏈管理、建筑業勞務供應商納稅身份管理與用工涉稅管控、建筑業勞務企業與勞務用工涉稅風險案例分析等方面進行了細致講解。

▲主講財務部部長王晶




勞務水平決定總包水平,本次培訓通過對勞務管理的分析講解,幫助各個項目及集團公司勞務相關管理人員拓寬管理思路,掌握管理技巧,進一步提高勞務管理水平,為各項目工程的順利推進奠定了有力基礎,集團公司也將不負眾望,繼續優化施工管理,建設精品工程!
培訓內容概要:
農民工工資支付:
1.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所直接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進行用工實名登記。
2. 施工總承包單位與所直接招用的農民工應當書面約定(或者通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
3.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審核分包單位編制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
4.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建立用工管理臺賬,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臺賬。用工管理臺賬和書面工資支付臺賬應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至少3年。
5.書面工資支付臺賬應當包括單位名稱、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作時間、應發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農民工簽字等內容。
6.施工總承包單位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
7.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使用的有關資料,應當妥善保存備查。
8.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
9.工資支付可以在農民工提供勞動的當期或者次期,具體支付日期遇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10.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
1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按照月、周、日1、小時為周期支付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依法約定。
建筑業勞務工資表成本證據鏈風險管理與控制操作實務:
1.建筑企業或勞務公司的財務部必須每月依照審核簽字無誤后的”民工工時考勤記錄表”,將“民工工時考勤記錄表”上的民工姓名、工作時間或工程量與“民工工資表”進行核對,確?!懊窆すべY表”上的民工姓名、工作時間或工程量的真實性。然后財務部負責人在審核后的“民工工資表”的“核對人”欄上簽字后,交給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后,財務部留一份作為代發民工工資的依據;另一份遞交給勞務公司財務部做賬的依據。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
3.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4.小額委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稅務總局對應稅項目開具發票另有規定的,以規定的發票或者票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